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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 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生产设施的名称、编码、累计生产时间、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原辅料、燃料采购信息。原辅料、燃料采购信息。 (1)正常工况:按班次记录。(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原辅料按批次记录,“固态燃料及罐装燃料”与“液态燃料”按批次记录,“气态燃料”按月记录。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①有组织一般排放口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各生产单元分别记录所在生产单元 名称、该生产单元全部一般排放口治理设施数量、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编号,并按班次开展 点检工作,记录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转。②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运行参数应记录污染控制措施名称及工艺、对应生产设施名称及编 号、污染因子、控制措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控制措施运行参数。③废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 类别、治理设施规格参数,并按班次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参数。 非正常工况及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记录1次,内容应记录非正常(异常)起始时刻、非正常(异常)恢复时刻、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并按生产设施与污染治理设施填写具体情况:生产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编号、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燃料消耗量等:污染治理设施应记录设施名称及工艺、编号、污染因子、排放浓度、排放量等信息。 正常工况:按班次记录。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工况烟气量、排口温度、污染因子、许可排放浓度 限值、监测浓度、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2)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应记录采样日期、无组织采样点位数量、各点位样 品数量、采样方法、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无组织排放编码、污染因子、采样点位、 各采样点监测浓度及车间浓度最大值、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是否超标。若监测结 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3)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记录采样日期、样品数量、采样方法、采 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废水类型、水温、出口流量、污染因子、出口浓 度、许可排放浓度限值、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说明超标原因。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保存期限至少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危废产生 、贮存、处置台账管理:应记录危废产生时间,数量;贮 存、转移数量,接收人,保 存五联单,建立台账记录。记录一般固废废物产生工艺、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单位等信息,建立一般固废台账。 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 1 次/d。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 1 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危废、一般固废1次/产生时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冬防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等。 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每天进行一次记录,地方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存储介质中;由专人签字、定点保护;应采取防光、防潮、防热、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并留存备查。电子台账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