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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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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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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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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非正常工况情形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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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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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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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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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时按年记录;1年/次;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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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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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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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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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油气回收装置废气排气筒:1月1次。 b)泵、压缩机、搅拌器(机)、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泄压设备、取样连接系统至少每6个月检测一次。 c)法兰及其他连接件、其他密封设备: 1年1次。 d)企业边界:半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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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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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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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如生产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 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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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频次按照实际情况或工况期进行记录。特殊时段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 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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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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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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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和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运行参数,可参见附录D中表D.1~表D.2。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运行情况,包括收油时间、储罐编号、储存物料名称、收油量(t)、平均液面高度(m)、最大液面高度(m)、周转量(t)、平均储存温度℃)、物料来源、呼吸阀压力(kPa)和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设施运行参数,包括发油时间、鹤位名称、鹤位编号、装载物料、装载物料温度/C、装载物料量/t。收发存:日期/班次、油品类型(汽油/柴油/混合油等)、储罐编号、期初库存、入库量(来源/方式/实收量)、出库量(去向/方式/实发量)、期末库存、净产量。产品属性:出厂方式(公路/铁路/管道)、是否危化品、批号/合格证号。运行数据(按班次/每日记录):储罐液位、温度、压力;装卸/输转实际量、起止时间;机泵/加热炉运行时长、进出口压力/温度;燃料/电力消耗、油气回收装置运行参数。负荷计算(每日汇总):负荷率=当日实际周转量÷设计周转能力×100%;分品种(汽油/柴油/原油等)统计;储罐按单罐/罐组、装卸按鹤位/栈桥分别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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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 运行状态: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一次。 收油量:按照一个收油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1天的按照1天记录。 b)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按照排污单位装载次数记录,每个装载周期内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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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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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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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可参见附录 D 中表 D.3~表 D.5。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动静密封点、装卸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可参见附录 D 中表 D.6。
c)废水处理设施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可参见附录 D 中表 D.7。
d)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e)应记录防渗漏设施名称、编码、规格型号。记录防渗系统类别、防渗材料、厚度(mm)、渗透系数(cm/s),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额外记录基础防渗层规格。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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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按照班次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b) 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 1次/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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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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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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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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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非正常工况情形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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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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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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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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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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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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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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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应记录防渗漏设施名称、编码、规格型号。记录防渗系统类别、防渗材料、厚度(mm)、渗透系数(cm/s),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需额外记录基础防渗层规格。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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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日常巡检(防渗层完整性、围堰/导排设施状态)、防渗材料维护(修补/更换时间及位置)、渗漏监控系统(设备运行数据、地下水监测结果),每日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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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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