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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 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浓度、监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 等信息。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记录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 信息,并记录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等信息。 1次/年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环评批复文号、生产经营地址、组织机构代码、污染物治理设施编号等基本信息 发生变动时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按批次记录除尘灰/泥、脱硫副产物等产生量,按批次记录袋式除尘系统滤料更换量和时间,按批次记录脱硫剂添加量和时间。 1次/批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