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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建立环境管理制度,记录单位基本信息; 2、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3、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未发生变化1年/次,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记录废气及废水治理设施、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运行管理信息。 a)废气治理设施:应按照废气治理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包括设施名称、编码、运行参数、运行状态等。 b)废水处理设施:包括设施名称、编码、主要参数、废水产生情况、废水排放情况、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加时间、运行状态等。 c)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记录固体废物名称、类别、产生及预处理情况、综合利用量、处理处置量等。 异常情况说明包括: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1次/批次或1次/日或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HJ819及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的内容; 2、如有自动监测设备,同步记录相关数据。 指南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HJ944及行业技术规范要求的内容; 2、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3、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生一次记录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5、危险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情况; 6、排污许可证上载入的相关要求。 规范要求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