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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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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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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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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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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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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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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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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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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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相关运行参数和维护记录。 a)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设施、二级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 使用量等,可参考附录 B 中的表 B.1。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 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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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运维管理班次记录,每日记录 1 次。 b)药剂添加情况根据投放形式来确定,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手工加药方式的,每日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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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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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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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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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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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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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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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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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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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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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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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包括危险废物种类、 产生量、 转移量、 处理消毒情况、 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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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 1 次/天; 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 污
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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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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