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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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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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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
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
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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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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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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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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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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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正常工况:1 次/日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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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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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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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各项运行管理要求落实情况、雨水外排等情况2.如出现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3.如生产设施停工、检查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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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情况记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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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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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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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等。4.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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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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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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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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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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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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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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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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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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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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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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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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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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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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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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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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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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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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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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