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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 HJ/T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自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 HJ819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 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 1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至少保存5年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和面机、制馅机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正常工况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 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利 用 量、 处 置 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 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流向类;4、台账记录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等信息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按批次填写。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制冷系统密封检查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管道更换、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 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一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