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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4、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 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6、信息公开情况; 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9、固体废物自行储存、利用、处置设施合规情况;10、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 频次和时间要求, 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中工业噪声内容应说明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 包括工业噪声排放基本信息、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噪声相关内容执行情况、 附图附件等。11、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2、结论; 13、附图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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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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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报告详细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工业--再生金属》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等》中“执行报告编制规范”执行。 2、其他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管理要求执行。 3、执行报告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http://permit.mee.gov.cn)上填报。书面执行报告报送单位为负责企业环境监管的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4、待《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出台后,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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