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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住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设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一年一次,发生变化时及时变更。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设施、二级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用药量、废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应按污染防治设施分别记录,每一台污染防治设施填写一张信息表: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排污单位应在接触池出口记录总余氯浓度监测值;污水治理设施如产生污泥,应在清掏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干污泥、湿污泥、清理量和清掏时间;医疗机构排污单位主要原辅材料信息仅填报污水及废气处理过程中添加的化学药剂等辅料信息,如活性炭、氧化剂、絮凝剂、助凝剂、调理剂(脱水剂)、破乳剂、消泡剂、次氯酸钠、液氯、二氧化氯、臭氧、氯胺、漂白粉、除臭剂等。填报与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相匹配的设计年使用量(t/a)。若使用药剂中含有毒有害物质,需填报有毒有害物质成分及占比。 药剂投放指向污水设施投放的消毒、治理药剂的种类和数量,当日无添加则不填写。 异常情况: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如污水治理设施异常,排放因子填报化学需氧量、氨氮等因子等。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1次/日;药品添加情况记录:1次/日或1次/批次。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动监测记录信息包括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采样方法、监测结果;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噪声 正常情况: 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非正常情况: 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次监测记录一次。自动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相关标准所规确定。 b)噪声 正常情况: 按监测周期,每监测周期记录1次。 非正常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4、补充“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表中“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项下“记录频次”修改为: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1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b)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等台账记录内容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中的具体要求填报。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清单,包括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2)一般工业固废的流向,包括固废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等。3)一般工业固废出厂环节,包括固废代码、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运输方式、接收单位、流向类型等。d)危险废物台账记录内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中的具体要求填报。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环节: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e) 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f)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c)一般工业固废 1)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清单:按年记录,1次年。2)一般工业固废的流向:按月记录,1次/月。3)一般工业固废出厂环节: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d)危险废物 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记录危险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危险废物的入库、出库、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e)重污染天气应对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按其规定要求记录。f)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确定的其他信息,按其规定要求记录。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