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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元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物流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危险废物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志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59) 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b.一般工业固废 排污单元应参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 a.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相应的产生T序调查表及工序图、危险废弃物特征表、危险废物产品情况一览表、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 (包括内部转移联单) 等相关材料要随报表封装 b.一般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物流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按监测技术手段实行分类记录。 2、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①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③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3、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①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③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噪声排污单位: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2、对于采用自动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HJ/T 373、HJ 819 、HJ 1207等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技术规范及检测指南执行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如排 污单位工艺、设施调整等发生变化的,应在基本信息台账记录表中进行相应修改,并将变 化内容进行说明同时纳入执行报告中。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评批复文号、排污权交易 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设计生产能 力等。 c)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型号、规格参数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 变化时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