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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记录开展手工检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编号、 监测内容、计量单位、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 、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是否超标、监测 结果等,并建立台账,同时记录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 理设施运行状况。 按照技术规范自行监测频次执行。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主要包括运行状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使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等。 无组织排放源应记录治理措施运行、维护情况。 原记录频次1次/周,原辅材料、燃料、药剂用量等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 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 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 废水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 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 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等。 b) 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正常工况:1次/周; 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应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等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等。 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月。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排污单位,记录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