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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未发生变化按年记录,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具体记录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HJ978-2018》8.1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监测记录信息 ①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检测结果等。②自动监测记录信息:第三方单位运维信息,包括自动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维护记录等。 ①按手工检测周期记录。②按运维周期记录,由第三方运维单位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具体记录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HJ978-2018》8.1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固体废物进出库信息 按工况期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具体记录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HJ978-2018》8.1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正常情况:按季度开展工业噪声监测 其他情况: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按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记录;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具体记录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HJ978-2018》8.1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1次/班。生产负荷:1次/班。产品产量:1次/班。原辅材料:1次/班、燃料:1次/班 2、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 至少保存五年。具体记录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HJ978-2018》8.1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实行情况, 3)废水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 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运行管理信息记录产生环节、贮存情况、处置去向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工业固体废物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天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五年。具体记录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 HJ978-2018》8.1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