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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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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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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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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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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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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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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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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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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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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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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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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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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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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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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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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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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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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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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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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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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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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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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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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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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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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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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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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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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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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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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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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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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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2.企业环境管理信息,包括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环境保护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环保信用评价等方面的信息;
3.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包括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贮存、流向、利用、处置,自行监测等方面的信息;
4.碳排放信息,包括排放量、排放设施等方面的信息;
5.生态环境应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等方面的信息;
6.生态环境违法信息;
7.本年度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情况;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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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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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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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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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 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 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 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 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 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 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 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 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 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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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 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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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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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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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附表 1 至附
表 3 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 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附表 1 按年填写,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 价、排污许可等材料, 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 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 化的, 应当及时另行填写附表 1;附表 2 按月填写, 记录固体废物的 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附表 3 按 批次填写,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均应当如实记录。
2.附表 4 至附表 7 为选填信息, 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 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附表 4 至附表 7,根据地 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另 行规定具体适用范围和记录要求。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 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 批次填写。
3. 产废单位填写台账记录表时,应当根据自身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从附表 8 中选择对应的固体废物种类和代码, 并根据固体废物种类确定固体废物的具体名称。
4.鼓励产废单位采用国家建立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电 子台账,简化数据填写、台账管理等工作。地方和企业自行开发的 电子台账要实现与国家系统对接。建立电子台账的产废单位,可不 再记录纸质台账。
5.台账记录表各表单的负责人对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规范性负责。
6.产废单位应当设立专人负责台账的管理与归档,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5 年。
7. 鼓励有条件的产废单位在固体废物产生场所、贮存场所 及磅秤位置等关键点位设置视频监控,提高台账记录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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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 行)
根据一般固体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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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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