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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年/次,对于发生变换的基本信息,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a)手工监测的记录: 1)采样记录: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里、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3)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4)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b)生产和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里、主要原辅料使用里、取水里、主要燃料消耗里、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按自行监测批次记录。 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流向、储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按固体废物产生量和频次,危废产生,转移量记录。 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 录。 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可参见附录 G 中表 G.3。 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 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可参见附录 G 中表 G.4。 c)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 日期及班次等。 1次/日或批次,1次/异常情况。 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留期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