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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委托处置量、委托处置单位等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委托处置量、委托处置单位根据处置周期进行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基本信息 a)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排污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行业类别、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工艺、产品名称、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情况、环评及批复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情况、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设计生产能力等。 c) 治理设施基本信息: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参数(包括参数名称、设计值、单位)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全厂运行情况,包括生产时间(正常工况和处理设施开停工检维修等非正常工况);②辅料((药剂)使用量;③污水处理量,且单独记录厂内产生废水(含雨水)处理量。非正常工况记录:a.处理设施故障时,应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等;b.处理设施开停工。、检维修时,应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 ①生产时间和水处理量按班次或日记录,每季度统计分析一次。②辅料采购信息,按批次或月记录。③按工况记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按规范要求,建立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泥等固废)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台账,并进行规范存档 按照污泥转运情况记录转运台账登记与污泥转运联单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 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