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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码、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按年记录每年1次对于发生变故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按照加油站技术规范5.4.3中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储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生废物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废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危废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外单位。 根据废物产生入库、转移实际频次进行记录。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记录内容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数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卸油量等 每季度1次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a)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b)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c)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每季度1次,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每工况期1次 记录保存不得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