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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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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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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规格参数、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设计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3、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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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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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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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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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器名称、采样人姓名等。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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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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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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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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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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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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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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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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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锅炉:
1)正常状态:①运行状态:开始时间、结束时间;②燃料使用情况:燃料名称、用量;③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④主要产品及产量:产品名称、产量;⑤燃料信息: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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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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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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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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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起止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制冷系统和液氨储罐密封检测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管道更换、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起止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处理能力、运行参数、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主要药剂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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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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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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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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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与《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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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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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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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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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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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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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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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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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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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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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五年以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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