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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运行情况1次/周。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产生的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信息应包括记录时间、产废设施名称/编码、产生的废物名称及类别(属于危险废物的还包括危险废物代码)、废物去向。废物去向包括利用、处置、贮存和委外转移,按照实际情况分别记录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以及相应的设施名称或编号,委外的记录转移量、转移联单编号、委托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台帐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帐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执行 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危险废物管理信息:1批次/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4)原辅料:名称、用量、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 - -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