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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设计生产及污染物处理能力等。 至少保存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用量等。 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按日记录,每日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按照排污单位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 1 次。产品产量连续性生产的排污单位按日记录,每日记录 1 次,周期性生产的按照一个周期进行记录,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 1 次。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至少保存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至少保存5年
监测记录信息 (1) 噪声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2)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至少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