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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1)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 统。 (2)辽宁省国家重点 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 平台。 (3)全国污染源监 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 式。 按照相关平台管理规 定要求进行公开。 1.基础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生产地址、联系方式、生产地址、联系方式、以及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产品及规模; 2.排污信息,包括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的排放总量; 3.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6.季度及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中相关内容;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及其他规定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