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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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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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情况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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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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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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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评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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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信息变化时记录一次,按年记录,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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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同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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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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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的记录:
采样记录:采样日期、采样时间、采样点位、混合取样的样品数量、采样、采样人姓名等。
2)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保存方式、样品传输交接记录。样品分析记录:分析日期、样品处理方式、分析方法、质控措施、分析结果、分析人姓名等。
3)质控记录:质控结果报告单。
4)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企业及各主要生产设施(至少涵盖废气主要污染源相关生产设施)运行状况(包括停机、启动情况)、产品产量、主要原辅料使用量、取水量、主要燃料消耗量、燃料主要成分、污染治理设施主要运行状态参数、污染治理主要药剂消耗情况等。日常生产中上述信息也需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5)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理状况:
记录监测期间各类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倾倒丢弃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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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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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同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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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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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固体废物收集处置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4)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企业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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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排放,1次/日;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一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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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同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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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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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使用情况等数据。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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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材料:按生产单元、生产班次,每班记录1次,燃料按每班次记录1次;异常情况:按异常情况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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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同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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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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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参数合维护记录。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参数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置方式、处理后污泥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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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1次/班;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和相关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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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同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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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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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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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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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台账+纸质台账同时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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