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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治理和生产设施名称、编码、规格型号、主要生产设施和治理设施运行参数,设计产能。实际生产时间(包括正常与非正常),主要产品产能,原辅材料以燃料实际用量,治理设施运行参数等 根据实际情况,每发生变化,变更更新一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生产设施及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状态与运行参数 按班次与日期进行记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发生污染治理设施故障、非正常工况的设施名称、编码及相关的运行参数:脱硫除尘设施故障时产生的废气量、二氧化硫浓度、氮氧化物浓度、烟尘浓度,噪声、废水处理站设备故障时产生的排至事故池的废水量、CODcr浓度、悬浮物浓度、BOD5浓度。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治理设施名称、编码、规格型号、主要参数。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生物质锅炉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根据实际情况,每发生变化,变更更新一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信息,以及与监测 记录相关的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按班次与日期进行记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发生污染治理设施故障、非正常工况的设施名称、编码及相关的运行参数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及工艺、编码、规格型号,废水类别,按班次及日期记录运行参数:进水量、进水水质、出水水质,药剂种类、投加量,污泥产生量等运行参数。正常运行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2)无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扫)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 3)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按班次与日期进行记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 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以上记录内容参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订技术导则》6.3.1-6.3.5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订技术导则》附录B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指南(试行)》执行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工业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和流向信息,包括:(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情况,(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情况、危险废物产生、委托处置及自行利用等。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执行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