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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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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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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2.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3.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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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①生产实践和水处理量至少每季度统计一次; ②辅料采购信息,按批次或月记录。 ③废气燃烧器点燃时记录。 锅炉: 对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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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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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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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治理设施和污泥治理设施的相关参数。记录进水总口水质、水量信息;记录主要设施的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等信息;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名称、废气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情况、数据来源、药剂使用等信息;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处置利用贮存量、委托单位等信息。污染防治设施维修维护记录应记录设施故障(事故、维护)状态、故障(事故、维护)时刻、恢复时刻、事件原因、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是否报告。维修维护记录原则上在异常状态(故障、停运、维护)发生后随时记录,及时向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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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记录,按月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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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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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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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排放值超标情况、超标原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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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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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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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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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应当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应当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1)危险废物 产废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结合,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危险废物的产生工序记录、危险废物特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如实填写危险废物产生工序记录表、危险废物特性表、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所有产废单位均应当填写。 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应当结合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材料,根据实际生产运营情况记录固体废物产生信息;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等原因导致固体废物产生种类等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另行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 b.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应当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 c.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应当如实记录每一批次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主要用于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上述4张表,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填写时应确保固体废物的来源信息、流向信息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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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 按照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内部报表的格式,定期(如按月、季或年)汇总危险废物台账记录表和转移联单,总结危险废物产生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情况、临时贮存量等内容,形成内部报表。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①必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 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 ②选填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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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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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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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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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 HJ 819 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运行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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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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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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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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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次。 2.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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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不低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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