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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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检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应包括采样日期、采样人姓名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排放口编码、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检测浓度(折标)、测定方法以及是否超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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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信息按照监测频次记录;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每星期记录1次;自动监测记录信息采用全天连续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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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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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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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工业炉窑运行管理信息:包括按月或批次记录主要产品产量,按采购批次记录原辅料用量、硫元素占比等,按采购批次记录燃料用量、热值、品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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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或按采购批次记录,生产设施运行记录按每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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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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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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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按批次记录除尘灰/泥,按批次记录袋式除尘系统滤料更换和时间,按批次记录脱硫剂、脱硝剂添加量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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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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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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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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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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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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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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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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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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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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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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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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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产污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产污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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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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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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