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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1.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2.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及时公开,及时更新。法律法规等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运行情况、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各项内容; 2. 《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3.其他应该公开的环境信息。其他信息需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执行。 1、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应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