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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境保护投资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许可证编号、主要生产设施名称、规格参数、污染防治设施名称、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采样记录、样品保存和交接、样品分析记录、质控记录、监测报告。 锅炉废气监测频次:氮氧化物 1次/月;颗粒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1次 /季。无组织废气监测频次:1次 /季。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工业排污单位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 2008 2类标准,夜间、昼间对厂界东、西、南、北部分别进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频次:正常情况1次/季度,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记录原辅料信息、原料天然气组成成分、产品气成分、监测报告 固体废物:记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执行 监测频次:原料天然气正常情况1次/季,产品气 正常情况1次/季。 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 固体废物台账每批次进行记录,危险废物并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记录。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 1301—2023)要求,落实噪声台账记录具体内容及频次。 一、手工监测单位记录要求1、监测时段信息:记录非正常工况事件(原因、报告情况、应对措施),每发生1次记录1次;记录超标排放情况(超标值、原因、整改措施),每发生1次记录1次 ;2、污染防治设施维护:维修/更换时间、内容及效果,每发生1次记录1次;二、自动监测单位记录要求1、设备运行异常:记录异常起止时间、情形及处理措施,每发生1次记录1次;2、数据超标事件:记录超标时段、原因分析及整改情况,每发生1次记录1次;3、设施维护记录:与手工监测单位要求一致;三、通用要求1、基本信息更新:未变化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变化时即时记录;2、台账内容需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自行监测方案保持一致。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维护信息:记录管理维护的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维护信息:1次/季。其他信息:依据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燃料使用情况、生产负荷、主要产品及产能、燃料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事件原因、应对措施等。 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原料信息,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记录;产品产量、燃料使用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燃料按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非正常工况:按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情况:是否正常运行、基本运行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记录贮存设施巡检信息、出入库信息,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导热油炉运行正常情况:1次/日。异常情况:1次/异常情况期。其他污染防止设施情况:发生变更时记录信息。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依据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情况,实时更新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贮存场巡检频次:1次/周。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