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1次/年,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正产工况下,锅炉生产设施的运行状态、生产负荷。 1次/日或班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锅炉生产设施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 1次/年,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非正常工况下起止时间、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1次/工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燃料的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1次/批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 运行情况1次/周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a.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b.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c.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主要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燃气锅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 1次/年,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基本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1次/年,变化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需记录固体废物种类、产生量、收集存放量、转运量、去向、处置量和运输人员等信息。 每次产生、转运处置时记录1次 电子台账+纸质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