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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采样方法及个数及监测结果等。 与监测频次一致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使用情况等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2)生产负荷:按生产班制记录,每班次记录1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周期性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情况: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污染排放情况等;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3)废水处理设施应记录废水设施名称、编码、运行起止时间、污染排放情况等。 b)非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a)正常情况 1)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日记录1次。 2)采取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小于1日。 3)污染物产排污情况: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日记录,每日记录1次;非连续排放污染物的,按照产排污阶段记录,每个产排污阶段记录1次。 4)药剂添加情况: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1次;采用连续加药方式的,每班次记录1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每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包括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2)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每日记录,按月度汇总统计并于每月15日前在省固废平台上报上一个月月报,每年3月31日前在省固废平台完成上一年度的申报登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情况每日记录,按月度汇总统计并每月15日前上报上一个月月报,每年3月31日前在省固废平台完成上一年度的申报登记(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必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选填表格: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根据固体废物产生周期,可按日或按班次、批次填写。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中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2、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3、(1)工业噪声自动监测时段信息: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2)工业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包括异常情况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异常情况情形、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