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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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场运行,包括1.记录水质水量信息;2.生产时间(正常工况和处理设施开停工检修等非正常工况);3.辅助药剂使用量;4.污水处理量,切单独记录厂内生产废水处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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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时间和水处理量至少每季度统计一次。2.辅助采购信息按批次或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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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具体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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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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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检测方法、监测结果等;2、自动检测运维记录:自动检测及辅助设备运行情况、系统校准、效验记录、定期比对检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3、记录监测期间的运行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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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情况、系统校准、效验记录、定期比对检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1、按手工监测周期记录;2、按运维周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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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具体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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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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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等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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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固废产生时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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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具体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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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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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记录:1、处理设施故障时,记录故障时间、处理措施、污染物排放情况等;2、处理设施检修、记录起止时间、情况描述、应对措施;3、进出异常、记录起止时间、情形描述、应对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浓度等正常工况记录;1、各主要处理设施的运行状态、负荷、重点记录生产药剂、运行时间等;2、现场巡检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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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况期、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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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具体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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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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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进水总水口水质水量信息2.记录主要设施参数。进出水,污泥。药剂使用3.废气治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4.污泥处理设施日常运行信息5.污染治理设施维修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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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班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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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具体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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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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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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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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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具体记录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水处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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