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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 1、基本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自行监测情况 4、台账管理执行情况 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6、自行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情况 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及信息公开情况 8、结论 9、必要附图附件(自行监测点位图、实际排放量计算说明、非正常工况说明、监测报告等) 年报 1、执行报告编制要求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和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工业》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和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中“执行报告编制要求”的内容执行。 2、每年 1 月 31 日前上报年度执行报告; 3、执行报告应按要求报送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