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相关运行参数和维护记录。 a)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设施、二级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医疗机构排污单位主要原辅材料信息填报污水及废气处理过程中添加的化学药剂为除臭剂、二氧化氯、助凝剂。
|
正常情况: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运维管理班次记录,每周记录 1 次。b)药剂添加情况根据投放形式来确定,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次;采用手工加药方式的,每周记录 1 次。 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
基本信息
|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
化时记录 1 次。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
监测记录信息
|
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自动监测运维记录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信息包括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采样方法、监测结果等。
|
监测数据的记录频次按照本标准所规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医疗行业
|
危险废物管理信息包括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转移量、处理消毒情况、处理人员和运输人员等信 息,可参考附录 B 中表 B.2 和表 B.3。
|
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不少于 1 次/天;转移处置信息按照清运周期进行记录;污水处理站污泥根据清掏周期进行记录。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告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简化管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可每周记录一次。
|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59202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里计划制定指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 试行 )》规定的频次记录
|
|
合账应当按照纸质储存和电子个储存两种形式同步管理,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专人签字、定点保存。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纸质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的修补。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存败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存败设备由专人负青管理,定期进行维护。电子台账根据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纸质台账由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a)污染治理设施包括特殊医疗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以及综合污水处理站的预处理设施、二级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和消毒设施。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药剂名称及使用量等。 b)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
实行简化管理医疗机构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可每周记录1次。a)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排污单位运维管理班次记录,每日记录 1 次。 b)药剂添加情况根据投放形式来确定,采用批次投放的,按照投放批次记录,每投放批次记录 1 次;采用手工加药方式的,每日记录 1 次。
|
|
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 5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