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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自行监测执行情况、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情况、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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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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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执行报告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陶瓷砖瓦行业》和《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详细要求进行规范编制。2.排污单位应至少每年上报一次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报告周期为当年全年(自然年);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年度,当年可不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年度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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