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境管理要求-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场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 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一次。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信息原则上不低于1次/d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 次/日.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 8.1.3.1-8.1.3.4 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记录信息包括贮存设施名称、编号、类型、位置、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能力、面积、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代码、类别、物理性状、产生环节等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记录每批一般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出库信息。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危险废物自行贮存设施信息包括贮存设施名称、编号、类型、位置、贮存危险废物能力、面积、贮存危险废物的名称、代码、危险特性、物理性状、产生环节等信息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按年记录,每年一次;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记录每批危险固体废物进场信息、入库信息、转移信息。 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