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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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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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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施分级管理:包括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生量等);流向信息(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出厂及转移信息等(出厂时间、数量、运输信息、流向类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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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流向信息 1次/月;出厂转移信息按批次填写,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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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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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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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法人代表、社会统一性用代码、地址、生产规模、许可证编号、生产及治理设施名称、规格型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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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生变化:每年一次;发生变化: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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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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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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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名称、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及限值、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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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点位及示意图、监测指标名称、监测频次、执行标准及限值、采样和样品保存方法、监测分析方法和仪器、质量保证与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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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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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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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的消耗量。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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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生产负荷按1次/ 日或批次。产品产量按1次/ 日。原辅料按1次/批,非正常工况: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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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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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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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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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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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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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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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具体内容包括: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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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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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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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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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 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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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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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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