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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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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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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应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监测记录,记录、台账的形式和质量控制参照 HJ/T 373、HJ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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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值息按照HKT373和HJ819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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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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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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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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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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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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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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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运行情况包括生产设施、公用单元和全厂运行情况,重点记录排污许可证中相关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治理、排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
正常工况各生产单元主要生产设施的累计生产时间,生产实际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材料及燃科使用情况等数据。
生产负荷指记录时间内实际产量除以同一时间内设计产能,记录时间内的设计产能按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年产能及年运行时间进行折算。产品产量指各生产单元产品或半成品产量。
产品产量指生产单元产品产量,如冲压件、焊接白车身、车身涂装成品、整车、发动机等。原材料、燃料使用情况指种类、名称、用量、有毒有害元素成分及占比。记录内容参见附表B.2、附表B3.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成分信息按批次记录,具体见附表B.2、附表B3、附表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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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2)生产负荷∶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3)产品产量∶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4)原辅料∶按照各生产单元生产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5)燃料∶每班记录 1次。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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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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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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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
1)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记录设施运行时间、运行参数等,见附表B.5. 2)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见附表 B.6。
3)废水处理设施包括预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设施、深度处理设施及回用设施四部分,分别记录每日进水水量、出水水量、药剂名称及使用量、投放频次、电耗、污泥产生量及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具见附表B.7.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记录污泥产生量及含水率、处理方式、处理后污泥量及含水率、厂内暂存量、综合利用量、自行处置量、委托转移量、委托单位等信息,参见附表 B8.固体废物记录信息见附表B.9.
b)异常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异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每工况期记录一次,内容应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恢复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记录内容参见附表 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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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按照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单位班制记录,每班记录1次。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记录频次原则上不低于1次/d。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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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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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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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名称、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产生量、去向; 2、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利 用 量、 处 置 量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出厂时间、出厂数量、 出厂环节经办人、运输单位、运输信息、接收单位、废物流向类;4、台账记录要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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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等信息按月填写;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流向信息均按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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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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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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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信息,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或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等内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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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等文件的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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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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