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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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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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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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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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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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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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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2.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HJ819及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要求的内容。3.自动监测设施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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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频次记录,监测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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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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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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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记录无组织废气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的信息。排污单位在特殊时段应记录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记录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产生来源,以及处置量、处置方式、处置去向,委托单位信息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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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进行记录,当出入库时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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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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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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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破碎机、磨机、窑、喷雾干燥塔等)、编码、生产负荷等。2.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磨机、煤气发生炉、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砖瓦窑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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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未发生变化的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一次。 2.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 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3.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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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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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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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 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 a)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2)脱硫设施脱硫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3)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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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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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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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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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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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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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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