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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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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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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法人代表、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生产规模、许可编号等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
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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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 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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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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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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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a)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
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
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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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 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 次/周期;周期小于 1 天的,按日记录,1 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 次/批。
b)非正常工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 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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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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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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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
a)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1)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
2)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3)涉及 DCS 系统的,还应记录 DCS 曲线图。DCS 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
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b)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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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 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DCS 曲线图:按月记录,1 次/月。
b)异常情况: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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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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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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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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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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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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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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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记录内容: a)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b)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c)固体废物的出厂以及转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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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次/年,变化时及时变更。b)1次/月。c)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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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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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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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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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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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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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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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记录内容:
产生环节:记载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入库环节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出库环节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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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出库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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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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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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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a)手工监测时段信息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b)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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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b)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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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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