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信息公开要求

信息公开


公开方式 时间节点 公开内容 其他信息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平台、政府网站、企业门户网站、环保公示栏等网站、场所进行信息公开 按照相关时间要求公开和更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等要求执行; 纳入《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的企业,按照《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开基本信息、环境管理信息、污染物排放信息等内容;未纳入依法披露的企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开污染物排放、污染治理措施、执行报告、自行监测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