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执行(守法)报告要求
执行(守法)报告
主要内容
上报频次
其他信息
(1)排污单位基本信息;(2)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情况;(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4)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5)信息公开情况;(6)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8)结论;
年报
在每年1月15日前上报上一年度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具体要求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HJ944-2018 )》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