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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 1次/年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 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 纸制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 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 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监测记录信息 手工监测记录、每月不定期监测、监测点为矿热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出口、监测方法为手工监测、频次为每月一天3个频次、仪器为微电脑烟尘平行采样仪和烟气综合分析仪 1次/月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 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 纸制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 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 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时间记录;2、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记录; 3、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上报记录;4、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处理记录;5、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维修记录;6、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维修后正常运行记录;7、生产过程中对正常停产和错峰生产起止日期的记录。 1次/天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 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 纸制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 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 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形,事件原图,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炉渣及除尘灰等应综合利用; b)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含铬除尘灰应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c)污水处理产生的含铬污泥经鉴定后确定固废类别,并依据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d)应记录固体废物产生量和去向(处理、处置、综合利用或外运)及相应量; e)危险废物应按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1次/月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 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 纸制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 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 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2*31500KVA硅铁矿热炉年生产量5000吨;2、2台布袋除尘器、正压布袋除尘、参数布袋28组*2600条、过滤面积16000㎡、过滤风量640000m3/h、过滤风速0.5~2.0m/min、阻力70~180Pa;3、设施运行故障记录和处理记录生产记录按班次每日3班,内容包括原料、用电、档位、炉况、生产设施运行情况; 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 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 纸制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 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 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时间记录;2、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记录; 3、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上报记录;4、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处理记录;5、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内容维修记录;6、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维修后正常运行记录。 1次/批次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纸质存储:纸质台账应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中,专人保存于专门的档案保 存地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档案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 纸制类档案如有破损应随时修补。 电子台账保存于专门的存贮设备中,并保留备份数据。设备由专人负责 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根据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管理要求定期上传, 纸质版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无变化时1次/年;有变化时及时记录。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涉及DCS系统的,还应记录DCS曲线图。DCS曲线图应按不同污染物分别记录,至少包括烟气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 运行情况1次/日,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日或批次,DCS曲线图1次/月。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
监测记录信息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台账保存期不得低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