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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a)生产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和面机、制馅机、发酵罐、反应釜、萃取塔等)、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b)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 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监测记录信息 a)按照本标准7.7执行,待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锅炉排污单位废气和废水自行监测按照HJ820要求执行。 对于HJ820中未涉及的其他排放口,锅炉排污单位应按表10要求开展自行监测。手工监测时,生产负荷应不低于本次监测与上一次监测周期内的平均生产负荷。行业排放标准中对采样频次和采样时间有规定的,按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执行。地方生态环境护管部门对监测频次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 半年/次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原料系统、主体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其他:用电量等。 b)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生产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a)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b)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a)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治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 袋式除尘器:除尘器进出口压差、过滤风速、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旋风除尘器:风机电流,实际风量; 静电油烟处理器:风压、实际风量; 湿法油烟处理器:风压、实际风量。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制冷系统和液氨储罐密封检查和检测情况、老化阀门和管道更换、产臭区域加罩或加盖情况或除臭剂种类。 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b)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b)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异常情况期。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监测记录信息 a)按照本标准7.7执行,待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b)监测质量控制按照HJ/T373和HJ819等规定执行。 监测期间手工监测的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应同步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待食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发布后,从其规定。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c)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a)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1次/日。 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8.1.3.1-8.1.3.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c)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1)工业固体废物基本信息及产生情况:代码、名称、类别、产生环节、物理性状、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年产量。2)工业固体废物流向:代码、名称、类别、产生量、贮存量、累计贮存量、自行利用方式、自行利用数量、委托利用方式、委托利用数量、自行处置方式、自行处置数量、委托处置方式、委托处置数量。3)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环节:代码、名称产生时间、产生数量、转移时间、转移去向、产生部门经办人、运输经办人。 1)工业固体废物基本信息及产生情况按年记录,2)固废流向相关信息按月填写记录,3)固体废物的出厂环节按批次填写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台账:记录内容: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每发生一次记录一次 台账保存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