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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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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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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污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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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信息,在发生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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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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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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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测厂界颗粒物浓度
2、监测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
3、监测厂区废水排放口DW001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浓度
4、监测有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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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界废气1次/年
2、废水1次/年
3、有组织废气1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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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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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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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a)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b)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c)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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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正常工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b)超标情况:发生一次记录1 次。c)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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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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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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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流向汇总表及出厂环节记录表为必填信息,主要包括产生环节、年产生、贮存、利用、处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转移去向等信息2、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贮存环节记录表、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及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为选填信息,记录固体废物在产废单位内部的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地方及企业管理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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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体废物产生清单按年填写;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时记录2、固体废物流向汇总表按月填写3、固体废物出厂环节记录表按批次填写4、固体废物产生环节记录表、贮存环节记录表、自行利用环节记录表及自行处置环节记录表按日、班次或批次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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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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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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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
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3、其他信息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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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弃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
按日记录,1次/日。
2、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
按照相关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一次。
3、其他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实际生产运行规律等确定记录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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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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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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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4.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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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和转运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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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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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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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
2)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
3)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
4)原辅料:名称、用量。
5)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
6)其他:用电量等。
2、非正常工况:
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对于无实际产品、燃料消耗、非正常工况的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的相关产污设施,仅记录正常工况下的运行状态和生产负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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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工况
1)运行状态: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生产负荷:一般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3)产品产量:连续生产的,按日记录,1次/日。非连续生产的,按照生产周期记录,1次/周期;周期小于1天的,按日记录,1次/日。
4)原辅料:按照采购记录,1次/批。
5)燃料:按照采购批次记录,1次/批。
2、非正常工况:
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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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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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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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信息,至少记录以下内容:
1、正常情况:
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吸附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
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弃处理能力(m3/h)、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弃排放量等。
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止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应的运行、维护、管理县官的信息记录,可用于说明无组织防治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清扫、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等)运行情况和效果。
废水污染物防治设施应记录以下内容:废水处理能力(t/d)、运行参数(包括运行工况等)、废水排放量、废水回用量、污泥产生量及运行费用(元/t)、滤泥量及去向、出水水质(各因子浓度和水量等)、排水去向及受纳水体或排入的污水处理厂名称等。
2、非正常情况:
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非正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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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记录,1次/日。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次/日或批次。
2)非正常情况
按照非正常情况期记录,1次/非正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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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时间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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