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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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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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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规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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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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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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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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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环保投资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文号、排污权交易文件及排污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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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
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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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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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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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373、HJ/T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
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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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检测频次要求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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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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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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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备名称(如搅拌机等)、编码、生产负荷。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材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搅拌机、成型机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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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信息按批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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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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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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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a)袋式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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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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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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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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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期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
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频次保持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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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每天记录一次;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时记录;污染防治设施故障,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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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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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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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情况记录要求:记录非正常工况下起止时间
、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
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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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下,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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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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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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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 1 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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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工况情形,发生时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发生时记录;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发生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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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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