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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2、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4、环境管理台帐记录执行情况;
5、实际排放情况及合规判定分析;
6、信息公开情况;
7、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8、其他排污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
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0、结论;
11、附图附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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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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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度执行报告包括主要内容的1~11项;对于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年度,报告周期为当年全年(自然年);对于持证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年度,当年可不提交年度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纳入下一年度执行报告。年度执行报告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
2.如有其它紧急需要上报的信息,企业应配合环保部门完成上报。
3.其它报告要求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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