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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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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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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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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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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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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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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产量、生产负荷,及水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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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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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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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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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情况记录水泥工业排污单位每次重启非正常情况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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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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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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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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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2、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设计处理能力、设计进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方式、排放去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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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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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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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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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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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要求的监测频次随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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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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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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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2、污水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废水类别、设计处理能力、设计进水水质、设计出水水质、污泥处理方式、排放去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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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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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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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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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除尘设施检查是否正产、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袋收尘器检查:提升阀、脉冲阀气源压力、提升盖板、有无漏风、油水分离器有无故障、维护过程、运行时间、检查人、检查日期。2、无组织治理设施检查并记录: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3、污水处理设施检查:风机、水泵和处理设施等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记录药剂名称、药剂投加量、污水处理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水回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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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设施每班次检查一次,袋收尘器每周记录一次;无组织治理设施每天检查记录一次;污水处理设施每天检查一次,每周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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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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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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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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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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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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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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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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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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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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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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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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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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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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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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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及其硫元素占比,及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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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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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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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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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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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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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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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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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固体废物的基础信息及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 时及时变更。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 置数量和利用、处置方式等信息,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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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固体废物 的基础信息及 流向信息,1次/年,变化时 及时变更。记 录固体废物的 产生、贮存、 利用、处置数 量和利用、处 置方式等信息, 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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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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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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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 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 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 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 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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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1次记 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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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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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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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 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 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 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 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 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 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 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贮存设施 防泄漏是否符合要求、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等。
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 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 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 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储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 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 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 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 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 证编码、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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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批次记录一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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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至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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