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类别 |
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工业噪声手工监测时段信息: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
|
每发生1次记录1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由工业噪声排污单位留存备查。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情况):运行情况(是否正常运行;治理效率、副产物产生量等),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添加(更换)时间、添加量等)等。
|
运行情况1次/周,主要药剂添加情况1次/周或批次。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
1次/异常情况期。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监测记录信息
|
监测记录信息:对手工监测记录、自动监测运行维护记录、信息报告、应急报告内容的要求进行台账记录。监测质量控制根据HJ/T 373、HJ/T 819要求执行,同时记录监测时的生产工况,系统校准、校验工作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说明书及相关标准,规范中规定的手工监测应记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内容、监测方法、监测频次、手工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及个数、监测结果、是否超标等。
|
按照HJ 819及各行业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规定执行。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正常工况):
运行状态(是否正常运行,主要参数名称及数值),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主要产品产量(名称、产量),原辅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VOCs成分占比(如有)、有毒有害物质及成分占比(如有)),燃料(名称、用量、硫元素占比、热值等),其他(用电量等)等。
|
运行状态1次/日或批次,生产负荷1次/日或批次,产品产量1次/日,原辅料燃料1次/批。
|
|
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
|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
排污单位应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
|
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需分别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要求。
|
|
危险废物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其他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