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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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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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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手工监测日期、采样及测定方法、监测结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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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行监测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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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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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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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加油过程中的油品种类和销售量等,及卸油过程的卸油时间、油品种类、油品来源、卸油方式和卸油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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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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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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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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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和维护记录:1.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记录措施执行情况,包括储罐、加油枪的维护、保养、检查等运行管理情况及放空阀开关情况;2.污染治理设施运维记录,包括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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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次/季度 。若污染治理设施出现异常情况,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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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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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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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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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是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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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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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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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 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企业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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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污染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季记录,1次/季。 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执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4.4.1-4.4.4规定频次记录;对于停产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产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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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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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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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 账,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等标准及管理文件的相关要求。待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或管理文件发布实施后:从其规定。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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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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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保存五年,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HJ1033-201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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