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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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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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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排污单位生产设施基本信息、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等。 a) 生产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b) 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编码、设施规格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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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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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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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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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包括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和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陶瓷砖瓦工业生产设施基本信息应记录设施名称(如:破碎机、窑等)、编码、生产负荷等。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应记录产品、原辅料及燃料信息。其中,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生产设施信息记录内容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如:磨机、煤气发生炉、喷雾干燥塔、陶瓷窑、砖瓦窑等)的设施编码、生产负荷、主要产品产能和实际产品产量等;原辅料和燃料信息记录应包括原料、燃料、辅料和能源的消耗量;排污单位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需要记录的管理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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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信息按天记录,1次/天,原辅料及燃料信息按批次记录,1次/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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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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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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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名称、编码、设计参数等,具体可包含下列信息:
a)袋收尘器:污染治理设施名称、污染治理设施编号、污染物、滤料材质、滤袋数量、滤袋规格型号、设计处理风量、过滤面积、除尘效率、设计出口浓度限值等信息。
f)脱硫设施:对应生产设施名称、生产设施编号、污染治理设施名称、处理工艺、污染治理设施编号、设计处理污染物浓度限值、设计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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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污染治理设施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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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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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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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应按照设施类别分别记录设施的实际运行相关参数、检查记录、运维记录等信息,具体包含下列信息:
a)DCS或其他运行系统治理设施记录要求
涉及DCS或其他运行系统应保存曲线图(除尘、脱硫、脱硝),注明产品生产线编号,量程合理。曲线应包括以下内容:
1)除尘DCS或其他曲线:氧含量、烟气量、净烟气颗粒物浓度、烟气出口温度。
2)脱硝DCS或其他曲线(若有):氧含量、烟气量、NOx浓度(折算)、脱硝设施入口还原剂使用量。
3)脱硫DCS或其他曲线(若有):氧含量、烟气量、净烟气SO2浓度(折算)、脱硫剂使用量、烟气出口温度。
b)环保设施检查、维护记录要求
1)除尘设施
除尘设施应每日检查: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及班次
2)脱硫设施
脱硫设施应每天检查:是否与主机同步运行、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3)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设施(设备)名称、无组织管控措施是否正常、故障原因、维护过程、检查人、检查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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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信息按天记录,1次/天;无组织治理设施应每天检查,按天记录,1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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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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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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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自动监测运维记录
包括自动监测及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校验记录、定期比对监测记录、维护保养记录、是否故障、故障维修记录、巡检日期等信息。
b)手工监测记录信息
对于无自动监测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中监测方案所确定的监测频次要求记录开展手工监测的日期、时间、污染物排放口和监测点位、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方法等,并建立台账记录报告。
c)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监测期间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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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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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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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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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应记录的其他环境管理信息包括以下几方面:
a)污染治理设施故障期间
应记录故障设施、故障原因、故障期间污染物排放浓度以及应对措施。
b)特殊时段
应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和错峰生产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等。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要求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要求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应适当加密记录频次,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c)非正常情况
陶瓷砖瓦工业排污单位每次启、停窑等非正常情况应记录起止时间、事件原因、应对措施,以及对应时段的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排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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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故障1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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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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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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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应记录产生批次编码、产生时间、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产生危险废物设施编码、产生部门经办人、去向等。 2、危险废物入库环节,应记录入库批次编码、入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运送部门经办人、贮存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等。 3、危险废物出库环节,应记录出库批次编码、出库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出库量、计量单位、贮存设施编码、贮存设施类型、出库部门经办人、运送部门经办人、入库批次编码、去向等。 4、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自行利用/处置批次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编码、自行利用/处置方式、自行利用/处置完毕时间、自行利用/处置部门经办人、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5、危险废物委外利用/处置环节,应记录委外利用/处置批次编码、出厂时间、容器/包装编码、容器/包装类型、容器/包装数量、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委外利用/处置量、计量单位、利用/处置方式、接收单位类型、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码/出口核准通知单编号、产生批次编码/出库批次编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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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后盛放至容器和包装物的,应按每个容器和包装物进行记录;产生后采用管道等方式输送至贮存场所的,按日记录;其他特殊情形的,根据危险废物产生规律确定记录频次。 每出入库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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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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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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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2)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3)监测时段内记录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4)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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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每发 生一次记录1次。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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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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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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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置的时间、固体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代码、废物产生单位、物理状态、废物重量、贮存设施编码、废物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污染特性、废物产生量、废物贮存量、废物利用量、废物处置量、自行/委托利用方式、自行/委托处置方式、利用/处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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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出入库一次记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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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存储:应将纸质台账存放于保护袋、卷夹或保护盒等保存介质中; 由专人签字、定点保存应采取防光、防热、防潮、防细菌及防污染等措施;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并留存备查;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2) 电子化存储:应存放于电子存储介质中,并进行数据备份; 可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并保存;由专人定期维护管理;保存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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