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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

类别 记录内容 记录频次 记录形式 其他信息
基本信息 1.生产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等。 2.污染防治设施主要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 未发生变化时1次/年,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等单元的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工况:运行状态、生产负荷、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等; 2.非正常工况:起止时间、产品产量、原辅料及燃料、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包括废水等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1.正常情况:运行情况、主要药剂添加情况等; 2.异常情况:起止时间、污染物排放浓度、异常原因、应对措施、报告等。 1次/班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监测记录信息 1.HJ819及行业技术规范、技术指南等要求的内容; 2.自动监测设备,同步记录相关数据。 按照HJ 819及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水处理)规定执行。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
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工业噪声: 1、采用手工监测的,应该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2、采用自动监测的,应该记录自动监测时段信息,自动监测设备异常情况以及噪音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 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台账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