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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内容 |
记录频次 |
记录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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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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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主要包括:a)企业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地址、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产品名称、生产工艺、生产规模、环保投资、排污权交易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编号等;b)主要生产设施基本情况:设施名称(燃气锅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规格参数(锅炉容量)等;c)污染防治设施基本信息:设施名称(除尘设施、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等)、编码、设施规格型号(标牌型号)、相关技术参数及设计值。对于防渗漏、防泄漏等污染防治措施,还应记录落实情况及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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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按年记录,1次/年;对于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在发生变化时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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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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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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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采用手工监测的工业噪声排污单位,应记录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手工监测时段信息应记录监测时段内非正常工况情形、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监测时段内工业噪声排放值超标情况,包括超标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维修和更换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维修、更换时间,维修、更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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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发生一次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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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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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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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有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监测、废水污染物监测。监测记录信息包括排放口编号、监测日期、时间、频次、方法、监测仪器及型号、采样点位、采样方法、采样人员名称、进出口污染物监测结果、折算结果、是否超标等信息,无组织废气监测包括生产设施/无组织排放编号、监测日期、监测时间、采样人员名称等采样信息,并记录污染因子、监测浓度、测定方法、是否超标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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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检测每天记录,其余因子检测时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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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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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环境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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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管理维护信息:管理维护时间及主要内容等;b)特殊时段环境管理信息: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c)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情况:具体管理要求及其执行情况;d)其他信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定的其他信息,排污单位自主记录的环境管理信息。记录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等特殊时段管理要求、执行情况(包括特殊时段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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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无组织防治措施管理信息按日记录;特殊时段管理信息:对于停车或错峰生产的原则上仅对停车或错峰生产的起止日期各记录一次。重污染天气和应对期间特殊时段的台账记录频次原则上与正常生产记录频次一致,涉及特殊时段停产的排污单位或生产工序,该期间原则上仅对起始和结束当天进行1次记录,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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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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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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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记录生产、公用单元等的生产设置运行状况。包括生产线名称、生产设施(设备)名称、编码、设计设施参数、运行设施参数、各生产线累计生产时间、主要产品及产量。原辅材料记录名称、消耗量、主要成分含量等,同时记录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回收量(回收方式)、主要成分含量(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二甲苯、重金属、其他),燃料需记录名称、用量、低位热值、品质、与污染物产生有关的成分等。锅炉应记录以下内容:a)正常工况:1)运行状态包括开始时间、结束时间;2)燃料使用情况包括燃料名称、用量;3)生产负荷包括主要产品产量与设计生产能力之比;4)主要产品名称及产量信息;5)燃料信息包括名称、采购时间、采购量、燃料分析数据等;b)非正常工况下记录其实时间、产品产量、燃料消耗量、事件原因、应对措施、是否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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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状态:每批次记录1次;生产负荷:每批次记录1次;产品产量:按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原辅材料、燃料用量:原辅料用量按批次记录,每批次记录1次,其他每周记录一次,燃料按采购批次记录;非正常工况下:按照工况期记录,1次/工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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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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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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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正常状况和非正常状况。应记录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情况、处置设施耗材消耗情况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还应当包括设备关键性控制参数,能充分反映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情况。a)正常状况:1)有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废气处理锅炉,应记录设施规格参数、运行时间、运行状态、污染物排放信息、废气处置设施相关耗材名称、设计消耗量、实际消耗量;烟气排放情况(标态烟气量、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实测值、总排口污染物浓度折算值);副产物名称及产生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涉及DCS/PLC系统的,要求每周记录彩色曲线图,注明生产线编号及各条曲线含义,相同参数使用同一颜色。根据参数的变化区间合理设定参数量程,每台设备或生产线记录期内同一参数量程保持不变。对曲线图中的不同参数进行合理布局,避免重叠。曲线应包括以下内容:脱硫取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二氧化硫的实测浓度和折算浓度,烟气出口温度等;脱硝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氮氧化物的实测浓度和折算浓度,脱硝设施入口氨水/尿素流量、脱硝设施入口烟气出口温度等;除尘曲线:负荷、烟气量、氧含量、总排口颗粒物的实测浓度和折算浓度,烟气出口温度等;记录除尘灰/泥、脱硫副产物、脱硝副产物等产生量,袋式除尘器滤料更换量和时间;2)无组织废气控制措施应记录时间、无组织排放源、采取的控制措施(厂区降尘洒水次数、抑尘剂种类、车轮清洗方式、原料或产品场地封闭、遮盖情况、是否出现破损等)措施描述;3)废水治理设施: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是否正常运行;废水排放情况(出口废水流量、污染物项目、排放去向);污泥产生量及处理方式:主要药剂情况(名称、添加时间、添加量等)。b)非正常状况:非正常信息按工况记录,没工况记录一次,记录起止时段设施名称、编号、非正常起始时刻、非正常终止时刻、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去向、事件原因、是否报告、应对措施。锅炉:a)正常情况
1)运行情况:按日或班次记录,1 次/日或班次。
2)主要药剂添加情况:按日或批次记录,1 次/日或批次。
3)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按周记录,1 次/周。
b)异常情况
按照异常情况期记录,1 次/异常情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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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状况:每天记录一次;b)污染物产排污清理:按天记录;c)药剂添加情况:按天记录;d)控制系统显示的曲线图:每周记录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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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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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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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要求,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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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规定的频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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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至少保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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